溫慶珠躲過贈與稅 難逃所得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06.10.25 03:47 am
知名設計師溫慶珠躲過了贈與稅,卻可能逃不掉所得稅。
財政部發現,溫慶珠是在89年間將折合新台幣3,300萬元的存款存入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依據OBU條例當時的規定,本國人亦可到OBU開設帳戶存款,但利息所得不能免稅。
財政部認為,溫慶珠將自己的存款「寄存」在其姐姐OBU帳戶中,溫慶珠因為是本國人,OBU帳戶的存款利息既已舉證確屬溫慶珠所有,帳戶的存款利息就要歸課溫慶珠的所得稅。
不過,財政部表示,利息所得每戶每年享有27萬元的免稅優惠,溫慶珠存入OBU的104萬美元(折合台幣約3,300萬元)的利息所得,合計其他金融機構利息後,全年總額超過27萬元以上部分才需要繳稅。
溫慶珠因將其自有存款寄存在姐姐的OBU帳戶被查稅,最後更打贏課稅官司一事,昨(24)日也引起財政部注意。
根據分析,89年年底中央銀行曾一連13次調降利率,致使國內利率水準一路下滑,台灣銀行、合作金庫與三商銀等大型行庫的一個月定存利率不到2%。
據推估,即使以2%的利率換算溫慶珠存入OBU帳戶的數千萬元,一年的利息也已超過27萬元,溫慶珠仍應補繳89年存入OBU帳戶卻未申報的利息所得稅。
國稅局對溫慶珠一案的後續發展,也持相同看法。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溫慶珠既已舉證存在其姐姐帳戶的存款屬於自己所有,高等行政法院也採信溫慶珠對這筆存款有充分自主運用權,與姐姐無關,國稅局若查不出溫慶珠的姐姐實際有動用這個存款帳戶的資金往來證據,自然不能按贈與行為,對溫慶珠補稅。
一旦贈與行為確定不成立之後,國稅局說,接下來就要追究溫慶珠的利息所得課稅問題。對於此案敗訴,國稅局表示僅止於這個個案。若還有其他類似溫慶珠的案件,國稅局仍會朝是否涉及贈與調查,並對涉案人補稅。
【2006/10/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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